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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阅读 >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 151.蝉,螳螂,还有黄雀(一)

151.蝉,螳螂,还有黄雀(一)

  151.蝉,螳螂,还有黄雀(一) (第1/2页)
  
  早晨的阳光照在琉璃厂大街的石板上,一辆人力三轮跑得欢,两侧都是复古的青砖小楼,每一户门前都挂着“宝翠堂”、“崇文府”这类黑底金字招牌。
  
  “清朝的时候,这里是赶考举子们住的地方,最多的就是纸墨店,戴月轩的湖笔,李福寿的画笔,清秘阁的南纸,一得阁的墨,那都是百年老牌。玩古的店也多,这条街上全是宝贝,我从小到大就在这里遛弯儿,八九十年代的时候,这里的地摊上都能淘到宋瓷……”人力三轮叔一边哼哧哼哧登车,一边神采飞扬吐沫星子四溅。
  
  “现在主要是忽悠外国傻老帽儿是吧?”后座上的客人慢悠悠地说,他看见路边有一些外国游客,捧着造型精致的罐子,老板那谄媚的眼神儿里就剩下别放这条大鱼走的凶狠劲儿了。
  
  “您这一看就是懂行的人啊!”三轮大叔一拍腿,“这就到了!”
  
  年轻的客人从容下车,上身青色的中式大衫,挽着一寸宽的白袖,下身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老bj布鞋。这么一身行头配上如金的头发,海水般湛蓝的眼睛,看着就像来挨宰的傻老帽,好几个店铺顿时跃跃欲试。恺撒看都不看他们,啪地甩开一把写着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白色纸扇,漫步进了那条阳光进不去的幽深小巷。
  
  酒香不怕巷子深,外面街上装潢亮堂一看就是消费高端的地儿多半都是新开的店面,主要用来宰些准备买纪念品的游客。真正有东西的,那都得是这些小巷子,在这有些年头的弄堂里还能开着店的,没点儿压箱底的东西和人脉,早就该卷铺盖走人了,随便一家都能拿出点别人家拿不出的稀世珍品,只留给懂行看对眼的客人。
  
  “凤隆堂”的招牌有点破旧了,只是一眼就知道这地儿大概比自己的年纪还大,恺撒掀开帘子,帘上铜铃叮当作响。
  
  空气中漂浮着无数细小的微尘,屋里摆着的大大小小东西都是有些年头的玩意儿,近的估计也就民国,多数的是明清常见的物事,老式的线装书砚台笔洗全都有,看起来这个店什么都卖。
  
  老板从柜台后面探出头来,手里捧着一碗汤面,看起来恺撒进来的时候他正蹲在柜台后面滋熘早餐。
  
  “恺撒·加图索先生?”老板问。
  
  “林凤隆先生。”恺撒点头示意。
  
  听起来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名字,但这个说中文的老头儿从面相上看是个妥妥的欧洲人,灰白的头发和铁灰色的眼睛,消瘦的面颊上仍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
  
  老板领着恺撒入座,手脚麻利地烧水沏茶,一套青瓷茶具在这个欧洲老头儿手里上下翻飞炫目如魔术,倒水的时候他可以拎着茶壶半臂高,精准地把热水全冲进青瓷杯里,却不让一滴洒出来。
  
  “看起来你在中国很多年了,已经融入这里,变成了一个长着外国脸的中国人。”恺撒如此评价林凤隆的娴熟茶艺。
  
  “久得连我自己都忘记具体的数字了。”林凤隆笑笑,“等您将来变成我这样年纪的人,就会明白时间真的是件很容易从手中熘走的东西,昨天你还在欧洲自己家的庄园里喝茶,晚上回去还要给妈妈问好,今天你就已经坐在琉璃厂的小胡同里,守着一堆比你年纪还大的东西等死了。”
  
  “别这么说,你看起来还很健康。”
  
  “只是表面健康,托龙血的福罢了。”林凤隆摇摇头,低低咳嗽了一声,很难说他这是恰到好处的演戏,还是真的不自觉地发作。
  
  恺撒和林凤隆是在猎人网站接上头的,龙王芬里厄苏醒后,有人激动的要屠龙,有人忙于组织军队,当然也有人想要把手里的情报急于售出,好在这场群龙的盛宴里分到一杯羹。
  
  作为加图索家的继承人,恺撒没必要涉足这种混乱的地方,但他在猎人网站也有一个自己的账号,用来观察猎人论坛里那些世界阴暗面的东西,甚至还曾经接下过几次任务,用来检测自己的成长。
  
  林凤隆就是在龙王苏醒的情报被公布以后,活跃在猎人网站里的家伙之一,像他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都声称自己手里掌握着有关芬里厄的情报,先得到的人就能比其他人先一步找到龙王。
  
  这些人多以骗子居多,但谁也说不准当中就有真货,恺撒在论坛里和林凤隆接上了号,这个家伙的一些话打动了他,两人约好线下交易。
  
  恺撒把一个颇有分量的纸袋放在老板面前,“二十五万美金,买你说的那条消息。”
  
  “猎人中也有您这样挥金如土的人啊。”林凤隆眯着眼睛笑了,“这么豪横的手笔,难道不怕得到了消息之后什么都没找到,或者被别人抢先一步了?”
  
  “剩下的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你只管把你珍藏的东西告诉我就好。”恺撒打着手里的折扇,“不管能不能得到,也就是花钱玩玩,图个开心么。”
  
  林凤隆点点头,“距离这里不远,民族宫那边有一条光彩胡同,明朝的时候,它是制造火器炸药的地方,那时候它就有另外一个名字。”
  
  “王恭厂。”恺撒慢悠悠地品茶,“1626年5月30日上午九时,当时的王恭厂发生了一次大爆炸,覆盖面积超过二平方公里,死了两万人,当朝皇帝朱由校先生不得已下了一份《罪己诏》,认为自己的行为触怒了上天。迄今为止,王恭厂大爆炸仍然无法用正常逻辑解释,它和印度的死丘以及俄罗斯的通古斯大爆炸起名,并列历史上最神秘的三次爆炸之一。”
  
  “大家都是流着龙血的人,没必要拐弯抹角,我们都很清楚,历史上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件背后多半都有着龙族的身影,”林凤隆说,“通古斯大爆炸就是言灵来茵造成的。
  
  “你想说王恭厂大爆炸是龙族干的?”
  
  “根据当时的记录,巨大的冲击波把一只重达五千斤的石狮子投掷到一公里外的玄武门,很多人的衣服撕裂,赤身裸体,黑云中有米粒大小的铁渣降落,就像是下了一场铁雨。那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领域,足有二平方公里,领域内的一切都被摧毁了,而领域外则受到冲击。”林凤隆用手指沾水在桌上画了一副简易的地图,“王恭厂是存放火药的地方,但那里的火药不足以引发这种规模的爆炸,升腾的黑云中这些铁渣就是当时的黑火药。不觉得奇怪么?一次惊天动地的大爆炸,就连古代的黑火药本身也被炸的粉碎,根本来不及引燃,说明其中压根就没有高温,冲击的力量强大到了足够直接把黑火药摧毁。”
  
  “那么它根本就不能称之为爆炸事件,”恺撒下了定义,“没有热量,仅有外围的冲击产生,而内部则直接摧毁,听上去就像科幻里的什么歼星炮,直接把物质这种概念给蒸发掉了。”
  
  “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林凤隆低声说出那个伟大的名讳,“他的权能是至高无上的力,可以轻易摧毁事物的平衡点,在中国古老的武术中,这叫做眼,是万物最脆弱的地方。无论对象是山川还是高楼,亦或者某种生命,大地与山之王只要朝这个眼里释放力量,任何东西都将被粉身碎骨,不留下一丝痕迹,因为就连构成这样东西的任何组织部分也一起被摧毁了,这样的力量当然不会有爆炸或者高温。”
  
  “按照你的意思,大地与山之王在近400年前就苏醒了,可是在这400年间全世界的混血种都没能得到他的消息?”恺撒觉得这想法未免太过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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