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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阅读 >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 144.群龙的盛宴(一)

144.群龙的盛宴(一)

  144.群龙的盛宴(一) (第2/2页)
  
  “这次是直飞,我们会走白令海峡的路线,贴着北极圈,大约十四个小时的航程。”楚子航递过来两个小包,里面各是一套眼罩和耳塞,“好好睡一觉,落地就要开始工作了。”
  
  “哇喔,真是像奶妈一样的关怀!”芬格尔很开心,“我觉得在女子力这方面,师妹你除了可爱就不如你楚师兄了。”
  
  听起来还真像是个由衷的盛赞,楚子航不知道是不是该微笑着接受点头承认,一时间有点宕机,这还是他生平第一次被人夸女子力高。
  
  如果有个人对楚子航迄今为止的人生做个总结,会发现其实他如果是个女孩子世界会更美好,面瘫高冷但是拥有一颗八婆的心,愿意对身边每个哪怕不怎么熟悉的人好,家务万能井井有条,有钱但不乱花,固执而且专一。
  
  这些优点加起来约等于一朵高岭之花级别的女神,还是特清纯的那种,只可惜他是个男儿身,不然肯定会有一大帮人就算撞的头破血流,也会试着想要把楚姓姑娘拿下不负此生。
  
  “你师妹我将来要做阔太太的,用得着学针线活么?”路明菲哼哼着偷看了楚子航一眼,发现他没注意自己,就大大咧咧地往他那边靠了一点,拽拽他的衣袖,“师兄晚上睡觉把你肩膀借我枕枕行么?就这样睡我容易脖子僵硬。”
  
  自打夏弥老师谆谆教导之后,小路同学就仿佛打开了任督二脉,在楚子航面前也不扭扭捏捏装清纯了,该怎么挑逗就怎么挑逗,要把自己的影子都刻在楚子航的生活里。
  
  好比说楚子航他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甚至会珍重的保存起来。那么路明菲就找各种借口,今天送他个杯子,明天把一包买多了创可贴塞他手里,后天么再当着面说哎呀自己护手霜用多了,来师兄给你也抹一下。
  
  她知道那些东西楚子航一定会打开来用,因为只有这么做楚子航才觉得对得起这些本就该是用具的东西,反正他也不怎么挑剔,能用的顺手就是好东西。这会儿要是有个人去楚子航的寝室里,就会惊讶的发现这个钢铁直男的房间里什么用品都带着澹澹的异性气息,就像这里住着一个不存在的女孩子,在向其他人宣誓这里是她的地盘,就连那个男人也是她的。
  
  这点少女心机楚子航自然是看不出来,枕肩膀防止脖子僵硬这种操作在他看来也只是举手之劳的小事,他睡觉的时候像一株屹立不拔的松树那么笔直,确实时候当个男友枕。
  
  “好。”楚子航回答的很自然,就像厨房里女朋友大声问你今天晚上吃什么,你说随便,感觉就连路明菲要是问你当我男朋友吧他也会说好一样水到渠成。
  
  “哇塞,待遇这么好?师弟你介意我枕你另一边肩膀么?”芬格尔闪着星星眼,他倒不是妄图和路明菲争宠,只是觉得这样睡也许真的会舒服不少。
  
  “……不介意。”
  
  “怎么感觉你对我的态度和对师妹不一样?”芬格尔好像闻到了奸情的味道。
  
  “没有这回事。”
  
  “那我就……”芬格尔本来想说不客气了,可背后忽然有股寒意悄然袭来,冻的他一哆嗦。
  
  他注意到路明菲在看着他,她的眼神分明是那么平静,猫儿一样的灵动,却像是居高临下的女王坐在她的王座上低头审视你,如果觉得不满意就轻轻挥挥手,卫兵们会把你拖出去午门卡擦一刀。
  
  吃醋了?是吃醋了吧?芬格尔想,甚至还有点护犊子的意味,什么都没说,但眼神已经写的很明白了,楚子航是我的东西,不许你这种人碰,炸毛的小猫一样,只要一碰她就会咬人。
  
  “孤单的宅男只能在深夜聊以自慰啊!”芬格尔叹了口气,努力把自己蜷缩起来,双手抱胸把头歪向一边。
  
  吹弹可破的小师妹虽好,奈何小师妹是属于大师兄的,至于老师兄么,就只有自个儿蹲角落里啃胡萝卜,阴暗地露出一双嫉妒到发红的眼神了。
  
  这倒也没什么,因为让他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时候的他也是大师兄,吹弹可破的小师妹也是属于他的,身边同样有满脸羡慕嫉妒恨的老师兄。他看到了,但他从不在意,因为小师妹只会缠着他的手臂说喂喂!今晚我们一起去买猪肘子吧,双份儿的,还要加冰啤,就着一起看世界杯!
  
  她是个那么会玩的姑娘,好像大家印象里温软可爱的女孩子这种定义在她身上都不存在,她可以跟你一起打游戏,无论魂斗罗还是赤影战士都一命通关,从来不介意老是失误笨笨的你问她借命。她很爱吃甜食,可是为了和你一起大口畅享肥宅套餐,她把自己的爱好悄悄戒掉了,你买给她泡芙的时候她分明很开心,眼底里都是意外的惊喜,但就是会故意把头扭到一边,说什么啊说好了我要减肥,你这是要破坏我的大业么?双手不老实地伸出来接过去,美滋滋地放在冰箱里,一天才舍得吃一个。
  
  在楚子航和路明菲都看不见的角落里,芬格尔的嘴边带着澹澹满足的笑容,世界上总有些人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她那么耀眼,有那么多朋友,似乎每一个人都喜欢她,她也对每一个人都好。可只有你才知道,花前月下的电话粥只会为你而留。
  
  路明菲从来没想过芬格尔为何那么懂中文,以为那只是卡塞尔学院推行中文教育的结果,实际上很多年前的芬格尔进入卡塞尔学院的时候,连英文都说不利索,那会儿他是靠着自己的德味儿英文和手脚比划来和人沟通的。
  
  芬格尔·冯·弗林斯,如果路明菲再了解一点德国文化,就会知道冯这个字眼代表着德裔的旧贵族,本意表示为从属关系,他的祖上必然是拥有封地的大家庭,就像恺撒的加图索。
  
  他会那么熟悉中文,只是因为那时候他遇到了一生中最珍重的女孩,她来自那个讲述古老语言的国度,是她带着芬格尔这个旧世界的贵族融入了新世界的生活。
  
  败狗真的曾经牛逼过,现在又败狗了,只是回到了遇到她之前的生活,所以他从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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